10/1流感及新冠疫苗(莫德納LP.8.1)開打

一、本(114)年公費流感、新冠疫苗自10月1日起同時開打,依實施對象分為兩階段施打;凡符合各實施階段之公費對象,可持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重大傷病/罕見疾病、高風險慢性病等診斷、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在職證明等),可前來本院接種疫苗!

流感疫苗可與其他疫苗同時分開於不同部位接種,亦可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備註:

國小至高中五專學生則於校園集中接種;如欲來院接種疫苗,請務必持衛生所或學校開立之(補)接種證明單。

疾管署推動「左流右新」,流感疫苗、新冠疫苗可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同一手臂接種兩種疫苗建議距離至少2.5公分),民眾可依其需求選擇同時或間隔一段時間接種。

 

本院備有自費流感疫苗(賽諾菲),若您非公費對象,有需求施打時,請洽櫃台05-235-3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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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