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患者居家照顧護理指導單
一、按時服用抗結核藥物持續達6-9個月,並注意藥物引起之副作用,如給藥前2個月應注意有食慾差、皮膚黃、小便呈茶色,並注意視力模糊等情況,發生不適應症狀應立即就醫檢查,不可擅自改藥或停藥。
二、一般病人可以照常工作,不需特別休息;如有咳血應儘量臥床休息,請醫師診視,並用鹽水嗽口,以去除口中腥味。
三、只要符合均衡營養原則,毋須特別飲食,有傳染性的開放性病人,食具應分開,並遵循公筷母匙原則。
四、需遵循醫師指示按時複查(照胸部X光、驗痰及抽血檢查)以明瞭病況進展情形。
五、日常生活應注重個人衛生,打噴嚏、咳嗽應以手帕遮口鼻,避免飛沫噴出,並配戴口罩,有痰應吐於衛生紙,置入垃圾袋中綁緊袋口集中燒毀。
六、保持室內空氣流通,被褥常於日光下曝曬4至6小時。
七、宜戒菸酒,以免刺激氣管,引發咳嗽,影響治療效果。
八、適度運動,充足睡眠,維持生活作息規律。
九、不迷信偏方,以免加重病情,延誤治療好時機。保持輕鬆樂觀的心情,確實遵守醫師指示
十、 每日按時服藥是可以完全治癒的。而且只須居家療養即可,除非是有嚴重的藥物副作用或併發症及須手術的病人才須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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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護理部制定、106年修訂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