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注意事項
標題 上石膏後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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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石膏後的注意事項

*上石膏後10~15分鐘,溫度會升高,易有畏寒情形,肢體露出之末端應與保溫,不可壓迫石膏。

* 石膏未乾燥前(24~48小時才會完全乾燥),避免指尖壓凹石膏,勿下床或負重。

*石膏乾燥的徵象為白色、發亮、無臭味、硬而脆,若未乾,則呈灰色、陰暗、有沒為、潮濕感。

*抬高患肢,讓上臂患肢高於心臟,下肢上石膏時患肢則宜高於臀部。

*每天檢查肢體末端是否腫脹、麻木、刺痛、燒灼或冰冷等現象,將肢體抬高以助血液循環。

*做石膏內肌肉收縮運動,例如:手臂上石膏者做握拳,放鬆的重複動作以防肌肉萎縮。

*觀察石膏表面及邊緣有無滲液、出血或石膏內感覺灼熱、惡臭、霉味,若有異常應回醫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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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護理部制定、106年修訂第3版

 

附加檔案 上石膏後的注意事項.doc
張貼日期 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