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防治
標題 肺結核居家隔離通知說明書
內容

肺結核居家隔離通知說明書

 

敬啟者:
  因您患有肺結核,並有感染他人之可能性,為防範肺結核之傳染,並保障您  

自己及親友的健康,請在臨床醫師通知解除隔離前,確實做好居家隔離措施:
一、請您於家中休養並避免外出,如需要外出就醫時應戴外科口罩。家人則可照   

常上學、上班。
二、應確實作到勤洗手、維持居家環境的清潔與通風,並遵守呼吸道衛生及咳嗽 

禮節。
例如:

 

  • 咳嗽時用衛生紙遮住口鼻。
  • 如果可以忍受,咳嗽時應戴口罩。
  •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之後要執行洗手。
  • 儘可能與別人距離保持1公尺(3英尺)以上。

三、於居家隔離期間,應依醫囑按時服用抗結核用藥,並注意健康狀況,若出現任何不適,請馬上回診就醫,就醫時應戴外科口罩。

四、於居家隔離期間,如未確實遵守各項居家隔離之規定,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000至15,000元罰鍰,得連續處罰。

五、依據規定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解除居家隔離。

  • 經過標準抗結核藥物治療至少二週以上。
  • 連續三次痰抹片陰性。
  • 經臨床醫師評估症狀有進步。

安心醫院 謹啟

 

 

附加檔案 肺結核居家隔離通知說明書.doc
張貼日期 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