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公關室
日期: 2009/4/27
因應美國西南地區、墨西哥、加拿大等地區爆發人類感染豬流感H1N1之疫情,世界衛生組織於昨(26)日公布之H1N1新型流感之病例定義(如附件),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隨即召開專家會議跟進採用,並公告將其列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請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在執行健康照護活動過程發現疑似病例應即通報,同時作為公共衛生緊急防治之執行依據。
疾管局指出有關H1N1新型流感列入第一類法定傳染病,各醫療機構於門、急診服務時,發現個案有類流感症狀,且有相關疫情國家或地區旅遊史、接觸史等,除採集相關檢體,開立抗病毒藥劑處方外,應於24小時內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或上網通報至疾病管制局之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對於輕症病患,應教導其返家居家隔離直至得知檢驗結果,居家隔離期間,病患應注意衛生習慣並儘量戴口罩,以避免傳染同住家人;如病患狀況嚴重需住院治療或檢驗發現為H1N1新型流感陽性,則由醫院或地方衛生單位安排隔離治療。另醫護人員在執行相關醫療行為時,應加強落實感染控制措施,以避免造成院內傳染之疫情。
疾管局提醒國民有自疫情發生之地區返國後如有發燒或類流感等臨床症狀時,除應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外,並應告訴醫護人員其相關旅遊接觸史,以利醫師診治,必要時衛生單位人員將指導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措施或隔離治療。
民眾若有需要諮詢時,可電話洽詢疾病管制局1922專線。